离婚证办理流程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协议书》;
(八)、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九)颁发放离婚证。 (经验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