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结婚登记所需证件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当事人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丧偶者:需将户口婚姻状况栏更改为:丧偶。
(四)一方户口是外地的需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无婚姻情况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