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定义

涉外婚姻定义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为维护国家利益,各国对涉外婚姻的主体均有一定限制,如我国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员,不许与外国人结婚。 涉外婚姻的处理方式与非涉外婚姻是有一定的差异。每个国家之间的风俗、人文、教育等方面的差异,也是导致各国对婚姻的规定存在不同。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
涉外婚姻增长的数目: 涉外婚姻的数目在迅猛增长。中国政法大学妇女研究专家巫昌帧把这个数目的增多,理解为社会观念的宽松,数目增多很正常,“婚姻变化,是社会的缩影”。 早年,巫昌帧就见过身边三位留苏人员,其中两位和苏联人结了婚。这样的情况当年毕竟算是少数,如今已经司空见惯。她转述广东一民政部门统计,当年涉外婚姻,仅限于美、英、日等国,已经遍及世界100多个国家。 据说,这种涉外婚姻,受到普遍的赞扬。巫昌帧就听广东民政部门谈到这一现象时,认为“与外国人结合,有利于优生,也有利于和平”。婚姻形式,也渐渐由“外男中女”,向“外男中女”与“外女中男”并行。 上海就是一个典型。尽管近两年涉外婚姻数有所回落,但增幅依然惊人。据了解,改革开放以来,上海的涉外婚姻登记数呈现曲折上升态势,1980-1985年,申城出现了涉外婚姻登记数的第一次稳定增长,1985年涉外婚姻登记数增加到826对。到1990年代中期,一个高峰期突然出现:年登记数量突破3000对,这个高峰一直持续到2001年,那一年的涉外婚姻登记数达到3442对,是迄今为止的最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