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求婚习俗

藏族婚俗有旧婚俗和新婚俗之分,旧婚俗多数是包办,父母有养育和解决子女婚姻的责任,子女只有服从和孝敬父母的义务,过去找媳妇或赘女婿,子女是没有权利过问的。新婚俗是恋爱结婚基本上父母不包办代替,多为自由婚姻,男女恋爱,告知父母,再行习惯手续,最终成婚,但仍然基本遵循过去遗留下来的求婚、订婚和婚礼程序。
藏族在求婚之前要先卜合属相,再送哈达给对方家庭正式提出求婚。双方同意婚事,便派人选择黄道吉日,起草婚约证书。婚约证书一般请有才华能诗文的人起草,内容是写男女结合、互敬互爱、互相体谅、孝敬长辈,品德应当高尚,等等。也有的婚约书上写上今后财产继承事宜。这种婚约,是用诗歌形式写的,可以朗诵。
订婚这一天,男方要送给女方家中老少尊卑,每人一条哈达,并要送给对方父母养育女儿时"奶钱"。对方准备好茶酒招待来人。双方代表进入正厅依次入座以后,主人家端上"切玛",敬茶酒。
求婚的人家献上礼物,也送还这一天所花的费用,还要进一块"帮典"(围裙)。送这一天的费用是因为男家求婚,本来一切费用自当男家负担,如今女方代办、,应当用钱补偿为谢。送"帮典"的意思是:姑娘自小不知磨破母亲多少块"帮典",送来这一块赔偿损失。敬完茶酒以后,便把一式两份婚约书放在高脚盘内,由一家证人高声朗诵,另一家证人认真校对。念完订婚书,证人把两家的家印当众盖在书上,然后郑重地由女方与男方代表分别交给对方父亲。接着,两家父母对证人献哈达,表示谢意。订婚这一天,青年男女都不参加,只是家人出席。仪式结束后,尽情欢乐一天。离开时,女方家庭将哈达和回礼送给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