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结婚习俗

广西汉族结婚习俗: (1)、男为结婚,女为于归,男女双方均设筵席迎宾客,一般为三天,分入场、正席、散席。个别地方以第三天为正席,谓之为隔日酒,女方设筵所需的主要物品,均由男方以聘礼提供,有猪肉、鸡鸭、大米、喜酒、山味(木耳、香茹等)、海味(尤鱼、螃蟹等),饼干、面条、香烟、礼炮、红烛、红绒等。女方的内亲(如外祖父、外祖母、舅爷等),要猪蹄一只(猪脚的上半部分,约两斤重左右),还要一只回去奉祖。
(2)入场那天,男家备齐礼物,由媒人领队送去女家,在清代民初,所有礼物用石脚抬去(石脚:木料制成,为长方形的一种担具,用至四十年代后期,之后多用手扶拖拉机代替),两人抬一担,抬和担都要成“双”,以示吉利。
(3)安床,由夫妻两全,有子有女,如且必须是男丁头孩的人按择日先生拟示时辰吉时及方位安床、铺席、设账,安置完毕要道上几句吉语,说:“吉日安床,两姓成双,夫妻合好,生子生孙”。
(4)男方外家如外祖父母、舅爷父等人,一般在入场当天就来庆贺,有些地方来时先在村边略停,未直接进屋,要主人家亲自或派人邀请,备些清水、香烟、茶水、毛巾等,在外洗面,喝茶之后才进屋等礼数,否则,外家亲戚则结队哄然返回,对外家要特别的招待,要在中堂设席,由专人旁待。否则,主人或代东要遭诸多指斥,甚至不欢而散,现在这种现象已大为减少。
(5)正席当天,远近亲友,齐来道路贺宴饮。司簿官应对来贺之亲的礼物、礼金作登记,也要提前写喜联张贴,备写各种喜红、代东、司簿、厨师等大小十多个红包和各种拜帖礼目,做庚谱对联。庚谱对的字数要遵循“生、老、病、死、苦”五格出对联,即不能空落在“病、死、苦”三字上。有些司簿出庚谱对联专想出难题,企图难倒对方,以表自己的才学高深。
早餐后,去女家接新人员要带好礼物、礼炮出发,有乐队(唢呐、大号等),采旗四至八面,一路鸣放礼炮,大吹喜乐,新郎在伴郎的陪同下前往。亲迎新郎出门前,请两老者点烛。秉烛道词:“龙烛辉煌,照耀满堂,百年偕老,五世其昌”。新郎拜祖宗、父母,由一老者给新郎挂红,挂红颂词:“红挂新郎,结为良缘,恩爱夫妻,建设家园”。新郎挂红后,才去迎亲。
去迎新的一行人,每经一村由炮手鸣放礼炮,待到女家村边,先放炮,后进屋。到屋后由传帖生将帖式、大小封包交女方司簿。挂红人取出两条红布挂职在女家大门的乾三和坤三上,媒人请来代东交点送去的礼物。此时,新郎在伴郎随同下步入大厅的厅堂右方转到左边站立,(在大位)有细舅来奉茶,伴郎以封包赐给细舅。接着媒人带上岳父母等长辈到厅堂,新郎一一拜见后,方才入座。
下午,迎亲队伍返回,到村边鸣放礼炮,稍停。以示新娘来到,做好准备。新娘入屋时,男方家中大小均避开,意为能相处。新娘的骄停在大门外,扶新娘老妈手扶点燃的“火木”(用稻草编成)转摇大骄上下四周,经师公念经作法洒水后,扶新老妈便掀骄启帘,拉出以采扇掩面的新娘,半拖半推,不让新娘站在门槛上(谓之新娘踏门槛,日后不受公婆的约束),拖到堂而皇之上扶新老妈强行将新娘向外跪下,与将郎同拜天地,,再拖向后转同拜祖宗,最后夫妻对拜,然后才入洞房。
(6)女方送新娘到男家有“嫁她”一个和“勒她“几个。有些村坡当夜新郎不能与新娘同宿,因为“嫁她”和“勒她”要在新新房作歌台与男家亲友对歌。新娘嫁妆放在院里,由做家婆的给“嫁她”一个封包,讨取锁匙,逐一开箱,道颂词:“今年开柜箱,明年吃酒姜”,后抬入房间。
(7)次日晨,新娘洗漱罢,即去“拜爷”,拜罢由一未婚女子伴同新娘去“担水”,同时备三支香冥钱一把,由新娘把冥钱放在井(河)边,点燃香插在冥钱中,即舀水挑回家。即安饮甜茶,甜茶是白糖冲开水,花生、槟榔等调成,在大厅举行,饮甜茶为翁姑、叔伯父母,外祖父等长辈齐坐堂中,由新娘捧茶依次一一而敬,并作介绍,以便认识,由新娘逐一叩首称呼。受茶老要经红包,有的边喝边颂词:“口饮喜茶甜又香,祝酒词你夫妻百年长,今日甜茶齐齐饮,明天又齐饮花茶”。堂中充满喜气,茶甜人欢,此俗现不是盛传。
广西壮族结婚习俗: 广西壮族的婚姻形式一般有两种:父母包办和自由恋爱。 父母包办:
历史上,壮族曾普遍实行早婚,根据有关地方志书记载:“依人,多早婚”。 父母包办必请媒人说婚。媒人说婚通常要进行若干次,第一二次去女家,若女方父母亦有意,则以便饭招待。如此往返三五次,即可议定亲事,并以“合八字”订婚。订婚礼银很重,一般须送与女子全套银制饰物。 父母包办婚姻,在壮族中亦占有一定地位,男女通常在十三四岁、有的早在七八岁就被双方父母“合八字”定了终身。
自由恋爱:
男女青年婚前有社交自由,但双方即便情投意合,也需征得父母同意后才能结婚。自由婚姻的主要方式是男女青年通过唱山歌择偶。此种方式当地谓之“唱流”或“赶风流”。长期以来,在壮族婚姻生活中已成为一种制度,直至解放前后,广南一带壮区仍然十分盛行。在壮族社会中,男女通常在十二三岁起就须学会唱几首山歌,到十七八岁时,必须能学会即情歌。唱山歌地点有着严格规定,无论在僻静的山村,或于街日闹市,都必须是大家所公认或任何人都能看见的地方。时间则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季节而定。各地每年举行次数不一。说到这,大家是否想起了歌仙“刘三姐”的甜美嗓音。
恋爱方式有:对歌、抛绣球和打木槽。 对歌:
壮族人对青年男女的交往是持开放的态度,有山歌唱到:“老人也有十七八,父母也有风流时。”成年的壮族青年男女外出赶墟,在田野、村头对唱山歌(有很多色色的歌词啊!),一般父母不会加以约束。而封建社会中汉族对儿女(特别是女儿)的约束是有名的。所谓的“大门不迈,二门不出”是也。因此,对歌成了壮族青年男女自由恋爱的主要方式之一。在壮族社会中,男女通常在十二三岁起就须学会唱几首山歌,到十七八岁时,必须能学会即情歌。唱山歌地点有着严格规定,无论在僻静的山村,或于街日闹市,都必须是大家所公认或任何人都能看见的地方。时间则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季节而定。各地每年举行次数不一。
抛绣球:
抛绣球是壮族赶歌圩时,姑娘们手提五彩缤纷的花绣球,整齐地排队唱山歌,若见到中意的小伙子,便把绣球抛给他。小伙子接过绣球,如果对姑娘满意,就把小件礼物缠在绣球上扔回女方,恋爱就这样开始了。 抛绣球是认识对方,是恋爱的开始,而不是一些文人所说的是爱的结局。
打木槽:
打木槽一般在农历年初举行,最初由青年女子以木棍来打槽,击出各种不同的声音,大家尽情地欢乐。然后由几个女子击木槽数棍后就唱山歌,接着就有许多青年男子拿着木棍,跑到木槽边来共同敲击,每敲一下,大家就唱山歌,表达男女之间的爱慕。(不同地区之间也有一些不同的特别方式。)
隔街相望:
在广西靖西一带,有种“隔街相望”的恋爱风俗。每到赶场那一天,青年男女一早就来到街口,男的站一边,女的站一边,仅相隔几步,相互对望。一直站到太阳落山。双方眉目传情,如果有意,就示意对方离开大家。在相望过程中,双方阵营中的同伴有商有量,相互参谋,十分有有趣。
碰鸡蛋:
广西都安的壮族“三月三”中有一项特别有趣的“碰鸡蛋”的恋爱习俗。三月三”的前一天晚上,青年们特意准备好十几个染红的熟蛋,忙得不亦乐乎。三月三”中的游戏开始时,男女双方各握一个蛋,相对而立,然后手握红蛋相互对碰。如果双方红蛋同时破裂,则被认为两人的命运相连,有缘分,便将红蛋互赠吃掉。如果只是单方面的红蛋破裂,则表示双方没有缘分,只好自己将红蛋吃掉。
不落夫家:
壮族社会普遍保留着结婚后、生育前“不落夫家”的婚姻 习俗。女子婚后第三日即回娘家长佐,待怀孕后才正式到夫家生活,此时即称“坐家”或“落夫家”。其实,此乃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的一种风俗遗留。已婚女子在“不坐家”期间,社会观念仍认为是姑娘,有权与青年男子对唱山歌和进行其他自由社交。但若与其他男子发生性关系以至怀孕,如被发现,须由“寨老”调处,对通奸男子进行处罚,处罚方法通常是以五尺红布挂于门上,表示为原夫“接红” ;同时赔偿原夫部分礼银,以示歉意。此种情况,多不离婚,甚而原夫父母竞为其子解嘲,劝子无须介意。如通奸男子将女子拐去,原夫有权邀亲友追究,拐骗者必须向原夫退赔全部札金。已婚女子“不落夫家”时间一般以是否怀孕生子为限,若三五年仍不孕,而且弟妹已长大结婚,这时即便不孕也得“落夫家”,反之则行改嫁。壮族有招赘习俗,招赘女家通常要派媒人到男家说媒,从妻居男子改与女家姓。夫死妻子可以改嫁,也可以转房。但转房仅限于兄死弟无妻而嫂转为弟妻。
夜婚:
凌云县城内壮族过去有一种“夜婚”习俗。它的由来系明清时期土司荒唐的“初夜权”制度下的产物,即土官规定土民取婚时,新妇必须拿到土司那里去过初夜生活。这是卑鄙无耻的一种霸婚行为,日子越久百姓越难忍受,但在封建王朝和土司统治下,平民百姓是呼天无门,只能选择夜深人静之后进行接亲,以避免土司对百姓婚姻的糟蹋。凌云县城的壮族历代有夜婚的习俗,为广西唯一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婚俗。这种婚俗直到现在,虽然在婚序婚礼形式上已经简化得多了,但仍经久不衰,甚是流行。
背新娘习俗:
龙胜龙脊壮族有一种“背新娘”婚俗,即婚礼要经过背新娘、砍梯、拆桥、对歌等步骤。婚礼前选择一个父母健在的男子背新娘,女的在出到门口前不能穿鞋,表示自己的脚印已经出来了,而且也表示不是自己愿意出来的。新娘由10几位伴娘和歌手陪着,到了新郎家通过临时搭的竹梯上楼,并走过“新桥”,然后有人砍断竹梯和“新桥”,表示新娘要永远地忠于夫家。当晚,新郎带新娘和村寨的小伙子对歌,直到天亮, 新娘次日回门,新郎当天或次日接回,晚上又继续对歌,共对3夜,可对杂歌、赞歌、情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