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尔克孜族婚俗

“柯尔克孜”是吉尔吉斯斯坦的主体民族,是中亚民族中最先创立文字的民族。“柯尔克孜”是本民族自称,意为有认为是“四十个部落”、“山里游牧人”、“赤红色”等含义。但一般解释为“山里游牧人”。
柯尔克孜族主要分布在新疆西部地区,绝大部分在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其余分布在伊犁、塔城、阿克苏和喀什等地区。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柯尔克孜族人口数为160823。柯尔克孜族实行外婚制。习惯上一般直系七代和旁系五代的亲属之间不能通婚,与其他氏族、部落或民族的孩子和同吃母奶长大的男女,也不能通婚。所以,订婚之前,要非常细致地了解对方的情况。
柯尔克孜族的订婚仪式较隆重,一般在女方家举行。男方组织“相亲团”,牵上一只活羊,带上衣服、首饰等,特别要带一对耳环作为订亲信物。相亲的婆婆或姑姑、姨姨上前吻姑娘的前额,庄重地给戴上耳环,这意味着姑娘已是自己家里的人了。同时还要给姑娘梳“订亲头”,并把带去的金银首饰等以及衣服、鞋帽统统给姑娘穿戴上,在打扮时还唱“订亲歌”。在订婚宴时,“相亲团”所带的礼品按亲疏和辈份送给姑娘家的亲戚,双方即协商迎娶日期及其他有关事宜。
在婚礼的前一年或半年(一般是定亲仪式后),要举行认婚仪式,双方父母不参加。在举行认婚仪式时,新郎在嫂子和一群伴郎的陪同下,携带聘礼到女方家去,新郎到距女方家约一公里处,派代表到女方家请求认婚。新娘也在一群伴娘和嫂子的陪同下,前去迎接。根据柯尔克孜族的习惯,定亲和认婚仪式以后,双方不能违背婚约,尤其是女方不能随意毁约。
婚礼一般举行三天,仪式在女方家举行。第一天,新郎的父母和亲戚朋友陪同新郎来到新娘家。来时,带一只活羊,还要赶一些牲畜和带些其他礼品。女方把男方来客招待一番之后,要举行一种“恰西洛恰西德”仪式,即把包尔萨克(油炸菱形饼)、奶疙瘩、方块糖、水果糖等用口袋装起来,用木杆顶到毡房天窗上,让其自然散开,食品落地,让小孩子抢着吃。这种仪式表示婚礼正式开始。
第二天,正式举行“尼卡”仪式,新郎和新娘来到村长老及阿訇面前,由阿訇念“尼卡罕”(结婚证词),吃泡了盐水的馕或油疙瘩,表示双方终生将同甘共苦。仪式结束后,一般要举行丰富多彩的传统娱乐活动,包括跳舞、对歌、赛诗等。第三天,新郎把新娘带回自己的新房,新娘要和家人哭别。女方为女儿准备衣物、被褥和其他生活用品作为嫁妆。